国土资环函[2008]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了加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有效地保护地质遗迹资源,规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更好地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部地质环境司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技术要求》,同时还编写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文本编制提纲”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说明编写提纲”等规范文本。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国家地质公园在修改完善规划时参考使用。
附件:1.《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修编技术要求》
2.《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文本编制提纲》
3.《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说明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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