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批世界地质公园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 发布时间:2019-11-8 阅读次数:

便函保〔2019〕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的建设与发展,做好2021年度和2022年度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候选地的评选,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第十一批世界地质公园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拟申报的地质公园(含矿山公园,下同)应符合《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规定的申报要求。
  (二)拟申报的地质公园应是2017年12月31日前正式批复命名并完成揭碑开园的国家地质公园,但位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的国家地质公园可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三)拟申报的地质公园的申报范围必须为独立封闭的地理区域,并实行统一管理。原则上应在1个省级行政区划内,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报。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申报,跨地级行政区域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或地质公园所涉及的地级人民政府联合申报。
  (四)拟申报的地质公园应征得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附相关说明。
    二、申报名额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限推荐1个世界地质公园参选单位。取消以往申报对世界地质公园数量限制和轮空制的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本次评审中将对世界地质公园数量少于3个的省份和第十批未获得世界地质公园候选地推荐资格的省份(除福建、湖南、贵州和甘肃4省以外)参选单位给予赋分倾斜。
    三、申报材料
  (一)《世界地质公园申报书》。
  (二)《世界地质公园申报书》中主要地质遗迹资源及其价值论证部分(单独成册)。
  (三)《世界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
  (四)《世界地质公园自评估文件》(A表)。
  (五)世界地质公园申报视频资料(15分钟)。
  (六)国家地质公园的批准文件和揭碑开园批准文件。
  (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仅需提供中文版本。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务必在上报前做好脱密处理。
  (三)世界地质公园申报书、世界地质公园综合考察报告等相关文件、文本表格、格式要求请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子站参阅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  张志光  张远征
  电  话:010—84238313  84239593
  邮  箱:lcjdzgyc@163.com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