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地质公园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3-8 阅读次数:

国土资环函[2005] 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各地质公园:

目前,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已达85个,世界地质公园12个。地质公园在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科学知识,开展地学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状况,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实行地质公园统计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质公园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情况列表上报。季度报告内容包括:游客数量,经济收入,管理人员情况,博物馆、说明牌建立情况,导游员培训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见附表)。

二、各地质公园每年元月5日前把上年度情况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年终报告内容除统计报表外,还要有相关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

1.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管理机构名称、内设机构,人员数量、各级机构中地质专业人员情况等);

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规划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地质遗迹保护情况;

3.游客情况(总数,各类游客数量,特别要说明学生人数的增减情况);

4.经济收入情况(门票及其它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园区居民就业和收入情况等)。

5.博物馆情况(建筑面积、展出面积、展出内容及变动情况,参观人数及观众反映);

6.说明碑、牌建设情况(数量及增减情况,修改情况);

7.导游员及解说情况(导游员数量及接受地学知识培训情况,对地质地貌景观解说的熟练程序,如何解决外来团队的导游问题);

8.科研及科普宣传情况(包括开展的科研项目及进展情况,科普图书、音像、电子读物的编辑出版及销售情况,并对公园开展科学及工作取得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9.地质公园网站建设情况;

10.综述一年来社会各界对地质公园的反映,提出改进和加强地质公园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本辖区内地质公园统计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年终要对地质公园的建设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次年元月5日前将总结报送国土资源部。

四、各地质公园统计报表和总结报告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司,同时抄报所在地国土资源厅(局)。地址:北京西四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邮编:100812);E-mail:jhu@mail.mlr.gov.cn,jiehu@163.com;联系人:胡杰、李明路;电话:66558318,66558317。

地质公园统计报告情况将作为地质公园考核的内容之一,请各地质公园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告工作。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附表:地质公园统计报表

地质公园名称:200年季度

管理人员(人)

地质博物馆建设

说明牌建设

游客(人)

经济收入(万元)

建设投资额(万元)

总数

地质专业人员

展示面积(m2

展板数量(块)

标本数量(件)

参观人数(人)

总数

新增数

总数

国内

境外

学生

门票

其它

基础设施

其它

说明:(本季度地质公园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有关建设的问题:国家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揭碑开园,网站建设,导游培训、解说情况,导游持证上岗情况(国土部发的培训证书),地质遗迹保护数据库建设情况,地质遗迹保护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