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汇报会的通知

来源:http://www.globalgeopark.org 发布时间:2007-12-29 阅读次数:

国土资环函〔2007〕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地质遗迹资源,促进地方资源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自2001年以来,我国已评选出了138个国家地质公园。各地质公园在推进地质遗迹资源保护、科普教育、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6年多来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情况,交流在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方面取得的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研讨下一步工作,定于2008年1月分片召开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汇报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北方片:

1.时间:1月11日报到,12-13日开会;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参加省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自治区

(二)西南片:

1.时间:1月17日报到,18-19日开会;

2.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参加省份: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自治区

(二)东南片:

1.时间:1月21日报到,22-23日开会;

2.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3.参加省份: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

二、汇报材料

  请各国家地质公园从下面三个方面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1.总结批准国家地质公园以来在地质遗迹保护、科普教育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说明历年来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建园以来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目前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的措施建议。

  每个国家地质公园的汇报要求采取多媒体形式,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对管理工作进行简要总结,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参加人员

  请国家地质公园所在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质环境处派1人到会;每个国家地质公园派1名领导和1名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参加。参加过2007年12月11-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地质公园工作汇报会的地质公园,不再参加此次分片会。

三、报到事宜

  请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回执于2008年1月4日前传至会议举办地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附件: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汇报会参加人员回执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二ΟΟ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工作汇报会参加人员回执

所在省(区、市)

地质公园或单位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联系电话

请将此回执于2008年1月4日前传至会议举办地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