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新疆可可托海地质公园徽标的公告

来源:新疆可可托海地质公园 发布时间:2015-8-7 阅读次数:

  为更好地宣传、推广新疆富蕴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提升公园品牌形象,加深公众对公园的直观印象,2015年4月16日,新疆富蕴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园徽标,经专家评审并多方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徽标图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可托海地质公园徽标图样及释义

  (一) 徽标图样

 

 

 

  (二) 徽标释义

  1.徽标以可可托海“可”字为主体,同时融入神钟山、地震断裂带、稀有金属采矿遗址等多个元素,显著突出可可托海地质公园内三大特色地质遗迹:以神钟山为代表的阿尔泰花岗岩地貌、富蕴地震遗迹以及以“3号矿坑”为代表的伟晶岩矿脉遗迹。同时,奔腾的河流、翱翔的雄鹰、奔驰的骏马又寓意可可托海地质公园建设事业的腾飞与蓬勃发展,积极支持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建设,为建立全球地质遗迹保护体系和开展科普教育工作贡献力量。

  2.徽标主体颜色为绿色,与“可可托海”的哈萨克语意“绿色的丛林”相呼应,且绿色由深到浅寓意公园内发育有多层次的垂直带多植被体系。同时蓝色代表额尔齐斯河,再配以镶嵌其中的白色动物形象,体现出可可托海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可可托海地质公园徽标使用

  徽标版权归属新疆富蕴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所有。

  徽标可用于相应主题活动或有关场所、办公用品、书籍、纪念品、宣传品、影视作品的标志性图案。商业活动中使用徽标,须向新疆富蕴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凡使用该徽标的单位和个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规范徽标样式进行制作和使用,可根据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随意改变徽标的结构和色彩,以维护徽标的严肃性。

  特此公告。

 

 

                                      新疆富蕴可可托海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