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2008—2012年立法规划座谈会上获悉,福建省五年立法规划已确定,其中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共51件,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共32件。
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防震减灾条例(修订)、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政务公开条例、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等。